关于开展贵州省第八届科普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教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 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省“四新”主攻“四化”主 战略,全力实现“四区一高地”主定位,进一步激励广大科 普工作者积极做好新时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经省科协、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决定开展贵州省第八届科普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省各地各部门、各类机构、社会团体等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从事科普工作的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行政村)、科普 教育基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学会(协 会、研究会、促进会)、高校(企业)科协等,以及专兼职科普工作者、科普专家、科普志愿者等。 (二)表彰名额 贵州省第八届科普工作先进集体 50 个。 贵州省第八届科普工作先进个人 100 名。 (三)推荐名额 省属有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校(企 业)科协,可推荐本单位候选团队 1 个、候选人 2 名。 二、评选标准 具体评选标准请参见附件1。 三、推荐工作程序 推荐工作按以下程序开展: (一)初步对象推荐 由本人申报,并向科研处提交申报资料,科研处受理申报资料后,学校聘请专家组评审从优推荐。由学校提出明确推荐意见并公示 5 个工作日,上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推荐单位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身份、简 历、事迹等信息进行审查。 (三)专家组评审 根据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情况,组织成立贵州省第八届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审专 家组,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评议,并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专家组评审意见。 (四)领导小组评审 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在专家组评审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评审确定“贵州省第八届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获奖对象。 (五)公示 将拟表彰获奖对象名单通过省科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等,向社会公示 5 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 (一)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贵州省第八届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 2)和 《贵州省第八届科普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 3)一式 3 份,有关附件材料 1 套(含开展工作图片 3-5 张,每张照片大小不低于 1M 不超过 3M,装订成册)。申报材料若有涉密内容,须作脱密处理,脱密材料 1 份。上述材料原则上均不予退还。 (二)电子版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表电子版采用 WORD 格式,其他附件材料电子版均采用 PDF 格式,发送至科研处邮箱:gzsxykyc@gzcc.edu.cn。 (三)材料报送时间、地点和方式 请各申报人于 2023 年 5 月 7 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思齐楼 226 办公室。科研处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