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win必赢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促进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10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一)贵州籍。各教学院部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7类毕业生:
1.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2.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3.父母双方(单方)或本人持有效《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4.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6.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
7.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
(二)外省籍。各教学院部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2类毕业生:
1.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注:同时符合多个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毕业生个人申请(10 月23日至11月12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通过“贵州人社”APP、“贵州人社”微信小程序或登录“贵州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官方网站(http://gzrswt.gzsrs.cn),根据操作提示完成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进入“个人服务—就业创业—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点击“提交”完成网上申报(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对通过系统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有效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未能通过校验比对的,须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对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提交申请后,可在用户中心“我的办件”查看办事进度。
(二)二级学院经办人初审(10月23日至11月15日)
各学校要明确专人登陆“贵州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入“单位服务—就业创业—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院校初审”页面,对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内容:一是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本校毕业学年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二是系统校验比对不通过的毕业生,申请类别与佐证材料是否相符。审核不通过的,须注明原因并通过系统反馈至毕业生本人。
(三)拨付资金(12月20日前)
12月10日前,各地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社部门提供的用款计划,按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同级人社部门。各地人社部门在核验公示结果无误后且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的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提供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者个人银行账户。财务会计凭证和银行回单等材料由人社部门自行存档备查。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原则上应于12月20日前完成。
注:我校此项工作资金由白云区就业中心代发,白云区就业中心的资金只能通过贵阳银行代发。学生必须持有已激活金融功能的贵阳银行社保卡或本人贵阳银行储蓄卡,其他银行不能收款。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教学院部要积极做好组织宣传和动员,让学生充分知晓政策、用好政策。要认真按照时间节点推动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报。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教学院部应加强对求职创业补贴的审核工作,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应享尽享。申报补贴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追回相关资金,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咨询电话
申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拨打客服热线:4006702777。各市(州)求职创业补贴复核工作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咨询政策可联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0851-85837274。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朱娟 周燕
联系电话:0851-84874637
另附:
附件1.学生端求职创业补贴操作手册
附件2.贵州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3.各市(州)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负责机构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学生处 、招生就业处)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3.各市(州)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负责机构联系方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