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商院师发〔2020〕9号《关于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7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黔商院师发〔2020〕9号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附件1)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院内遴选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及申请条件
(一)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应符合国家留学网西部地方项目专栏(网址为: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35)“选派办法”的要求以及我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二、 申请材料
按照国家留基委“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提前准备(详见附件2),并按要求在系统上传。
三、院内申请和选拔流程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应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政策和要求,结合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的需要,并组织遴选、推荐工作。
(一)申请准备:4月30日前
申请人按照国家留基委《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的要求,准备各项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5月1日——5月5日
申请人务必在此时间段到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
(三)材料提交:5月6日——5月7日
申请人按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5月6日上午12:00前提交给所在部门,所在部门经讨论研究后,将相关会议纪要和申请人材料(一式三份)于5月8日下午16:00前提交给教师工作处(思齐楼427室周洋老师处)。
(四)学院评审、公示:5月9——5月14日
国际交流合作处与教师工作处依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复核申请人基本信息和各项申请材料后,提交学院党委会审定。审定结果公示3天。
(五)推荐结果上报:5月15日
国际交流处依据公示后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向贵州省相关受理单位上报。
四、派出管理
(一) 2020年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学院为2020年每位新派出留学人员建立留学档案卡,对留学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和测评,做到“派出之前有要求,在外管理有办法,回国之后有考核”。
(三)留学人员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应按时、按要求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学院及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按要求到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
(四)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五、注意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须严格审核每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确保符合申报条件。
(二)因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拔时间安排紧凑,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无法进入学院评审程序,自行负责。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填写《2020年bwin必赢“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封面)》(附件3),并按“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要求,排序后交所属部门。
(2)申请人所属部门按本通知第二、三部分中相关要求,将相关纸质资料及申请人材料一并交到思齐楼427室周洋老师处。电子版资料发送至教师工作处邮箱:2792324019@qq.com。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自行登录“国家留学网西部地方项目专栏”(网址为: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35)和留学基金委网站(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阅读关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详细说明,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国际交流合作处84871536,联系人:李雷、陈兴科
教师工作处84612283,联系人:周洋、成志湘
附件: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docx
附件3:2020年bwin必赢“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封面).docx
国际交流合作处、教师工作处
2020年3月27日
(拟稿 周洋;审核 成志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