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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为更好地推动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提高医保服务水平,使就医购药便捷化。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加快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的通知》,省医保参保人可以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扫码就医、购药服务(经转诊备案至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凭证当前仍需使用社会保障卡),无需再携带其他实体卡。医保电子凭证可与身份证、二维码、生物特征等相关联,支持所有医保相关业务,全国通用,跨渠道通用。
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通知并督促参保教职工(在职和退休)在11月30日前完成医保电子凭证的注册和激活,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由此造成的不便,后续问题由参保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人:人事处 张兰 0851-84608417
附件:1、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流程
2、医保电子凭证宣传册
3、通知
人事处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