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育精准扶贫学生专项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资助办《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实施办法》(黔教助发〔2017〕92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助〔2019〕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院2019-2020学年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确保“精准资助、应助尽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核对《我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金发放登记表(扶贫专项助学金)》各项信息
各二级请组织审核通过的学生再次认真核对《我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金发放登记表(扶贫专项助学金)》中的各项信息,(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一份)(为保护学生隐私,相关表格单独发送至学院分管资助工作老师处)如有错误,及时更正,于2019年10月25日(星期五)前上报大学生资助中心(纸质盖章一式一份、电子版),由本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学校财务处,确保教育精准扶贫资助专项助学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注意:请务必通知学生认真核对姓名和贵州农业银行卡号、学号是否正确,认真填写学生所属班级信息,以免出现因姓名、卡号错误导致资金发放失败的情况发生。
二、再次认真审核、确认学生就学信息状况
此前,因二级学院与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沟通,二级学院报送本学年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受助名单时仍存在学籍异动学生漏报现象,故请各二级学院再次认真核对《我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金发放登记表(扶贫专项助学金)》中学生就学信息状况,凡是存在休学、退学、参军学生请在备注栏备注。
核对完毕后,请各二级学院经办老师及分管资助工作领导在《我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金发放登记表(扶贫专项助学金)》纸质版上签字确认,并写明“同意发放”。
三、注意事项
(一) 针对“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系统”查询不到的学生,而学生帮扶干部、扶贫部门等证明该生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情况,请二级学院做好登记并上报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请各二级学院核查学生学籍信息、请学生到乡镇扶贫站核查录入全国贫困人口系统数据是否正确,如有错误请修改正确。春季学期开学前,省教育厅将再次将全省最新贫困人口数据与学生学籍数据进行比对后推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名单至贵州省精准扶贫系统。
(二)因涉及学生身份证等敏感信息,请各学院在填写表格时点对点发送,保护学生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