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毕业生下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黔教办助函〔2018〕81号)文件精神,做好2018年度我校毕业生下基层就业服务期满学生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及2017年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服务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备案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
凡我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服务的,学生本人应递交本人、就业或服务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就业协议”,并填写《贵州省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备案表》(见附表1,报电子文档),确认准确无误后发送至邮箱465070570@qq.com。
二、服务期满毕业生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申请
(一)申请对象
1、2006-2008年毕业参加“五大项目”下基层服务,且连续服务期满5年的毕业生(只享受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2、2006-2008年毕业,并在2009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学生。须符合毕业后2年内就业且是首次参加工作,同时连续服务期满三年,此种情形需要提供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签字盖章的首次参加工作的证明。
3、2009年及以后毕业下基层就业且连续服务期满三年的毕业生。
(二)申请须知
1、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金额规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金额为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交纳的学费(享受了减免学费的应据实扣除),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已享受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和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的毕业生,不再享受本资助政策。
2、根据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设施变化等实际情况,在经济相对发达的贵阳市六城区(南明区、云岩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观山湖区)和遵义市两城区(汇川区、红花岗区),以及贵安新区和县级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新区、园区等,大学城、职教城等属县级及以上直管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艰苦行业非一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2006-2008年毕业参加“五大项目”下基层服务,超过毕业生就业过渡期2年的高校毕业生不属于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范围。
3、2018年申报下基层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服务期满三年的时间界定为2018年9月30日以前。
(三)材料报送
1、贵州省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2009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填写附表2-1,2006-2008年参加工作的填写附表2-2。申请表中涉及金额栏待学校财务核实后填写,请勿个人填写。(纸质版一式一份)
2、贵州省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考核表(见附件1)。2009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填写附表3-1,2006-2008年参加工作的填写附表3-2,并加盖工作单位及当地主管部门公章。 (纸质版一式一份)
3、基层服务单位分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基层服务单位分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从工作当年起每年一份,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考核单位公章确认;对转岗且符合代偿资格的毕业生,由第一次接收单位和第二次接收单位共同出具证明,证明其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性质符合补偿代偿条件,服务期必须连续、中间不得有间隔期。(纸质版一式一份)
4、单位聘任合同书及招考录用文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确认。(纸质版一式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纸质版各一份)
6、申请人银行账户授权书(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
7、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
8、申请贷款代偿学生还需交贷款合同和还款凭证复印件。(纸质版一式一份)
9、bwin必赢毕业下基层就业学生2018年申报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见附件4)。(电子版一式一份发送至邮箱:465070570@qq.com)
三、其他
(一)报送方式:申请学生请直接将纸质材料交到bwin必赢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大学生资助中心窗口或大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
(二)报送时间: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于2018年5月11日前按照通知要求上报所需材料。如有疑问,请致电大学生资助中心。
(三)温馨提示:凡办理过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务必按照还款协议规定还款。
咨询电话:0851-84872511 QQ群:424469454(贵商精英群)
办公地址:bwin必赢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大学生资助中心窗口)或思齐楼一楼114办公室
联系人:王杰老师
4:bwin必赢毕业下基层学生2018年申报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xls
5:我院2018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代偿申报工作部分问题解答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