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育精准扶贫学生专项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专项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资助办《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实施办法》(黔教助发〔2017〕92号)、《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院2020-2021学年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确保“精准资助、应助尽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核对《我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金发放登记表(扶贫专项助学金)》各项信息
各二级学院请组织审核通过的学生再次认真核对《我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金发放登记表(扶贫专项助学金)》中的各项信息(为保护学生隐私,相关表格单独发送至学院分管资助工作老师处),如有错误,及时更正,于2020年3月16日(星期二)前核对过的《我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金发放登记表(扶贫专项助学金)》上报大学生资助中心(纸质盖章一式一份、电子版),确保教育精准扶贫资助专项助学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注意:请务必通知学生认真核对姓名和贵州农业银行卡号、学号是否正确,认真填写学生所属班级信息,以免出现因姓名、卡号错误导致资金发放失败的情况发生。
二、再次认真审核、确认学生就学信息状况
此前,因二级学院与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沟通,二级学院报送本学年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受助名单时仍存在学籍异动学生漏报现象,故请各二级学院再次认真核对《我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金发放登记表(扶贫专项助学金)》中学生就学信息状况,凡是存在休学、退学、参军学生请在备注栏备注。
核对完毕后,请各二级学院经办老师在《我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金发放登记表(扶贫专项助学金)》纸质版上签字确认,各二级学院分管资助工作领导在“审核人:”处写明“同意发放”并签字确认。
三、注意事项
因涉及学生身份证等敏感信息,请各学院在填写表格时点对点发送,保护学生隐私。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3月9日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育精准扶贫学生专项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