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专项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资助办《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实施办法》(黔教助发〔2017〕92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助〔2019〕4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核对资金发放表各项信息
各学院、办学点请组织审核通过的学生认真核对、完善《我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金发放登记表(扶贫专项助学金)》中的各项信息(为保护学生隐私,相关表格单独发送至学院分管资助工作老师处)如有错误,及时更正,并于2020年3月20日(星期五)前上报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王源老师处(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一份),由本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学校财务处,确保教育精准扶贫资助专项助学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注意:请务必通知学生认真核对姓名、学号和贵州省内办理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号是否正确,以免出现因姓名、卡号错误导致资金发放失败的情况发生,本次核对学号将作为财务处下一学年教育精准扶贫资助预减免依据,如因学生自身原因导致学号错误无法进行学费减免,造成后果由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
二、认真审核、确认学生就学信息状况
请认真核对《我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金发放登记表(扶贫专项助学金)》中学生就学信息状况,凡是存在休学、退学、参军学生请在备注栏备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此类学生本次不予资助,学生学籍变动信息以学院教务系统信息为准,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审核。
核对完毕后,请各二级学院经办老师及分管资助工作领导在《我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金发放登记表(扶贫专项助学金)》纸质版上签字确认,并写明“同意发放”。
三、注意事项
(一)针对“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系统”查询不到的学生,而学生地方帮扶干部、扶贫部门等证明该生确实属于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情况,请二级学院做好登记并上报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请各二级学院核查学生学籍信息、请学生到乡镇扶贫站核查录入全国贫困人口系统数据是否正确,如有错误请修改正确。
(二)因涉及学生身份证等敏感信息,请各学院在填写表格时点对点发送,保护学生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