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调整改派就业单位是一项严肃慎重的工作,为了做好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作如下规定:
就业调整改派要求:
凡每年7月已派遣到地区或已到单位就业的毕业生,两年内(至12月31日前)落实新的接收单位可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凡贵阳生源毕业生两年内落实就业接收单位后可办理就业派遣或调整改派手续;
毕业生报到后提出种种理由,要求用人单位退回或自动离职、辞职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不再受理其就业事宜。如用人单位同意退回,又有新的接受单位,学校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就业调整。
二、就业调整改派时间:自每年9月1日后。
三、个人调整改派资料:(1)地区教育局或用人单位退函;
(2)新接收单位就业协议书;
(3)原就业报到证;
(4)本人就业调整改派申请书。
四、就业调整改派程序
(注:贵州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地址:贵阳市八鸽岩路138号省电大新教学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