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6
根据《关于贵州共青团协助教育系统开展“双减”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 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贵州省教育高质 量发展大会精神,扎实推进我校助力“双减”工作落实落地,满足义 务教育学校日常课后服务需求,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和水平,助力学生 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校团委决定在全校招募大学生课后服务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 bwin必赢定点结对全义务教育学校。具体服务地点由我校按照 就近就便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接志愿者后确定。
二、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下午 16:00-18:00(节假日,寒暑假具体情况再看, 与学校协商确定),志愿者招募后服务周期为 1 个学期,每周参加服 务时间时长根据具体课程内容决定。
三、服务内容在学校统一安排下,志愿者可以围绕帮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培养 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样的校内课后服 务。主要包括辅导学生作业、指导学生自主阅读,组织开展音乐、美 术、体育、文创等方面特长规范培训,使服务内容切合中小学学生需 求。
四、招募对象 bwin必赢在校学生(有音乐、美术、体育特长学生优先报名)。
五、招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身心 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无不良嗜好和违 规违纪记录。 2.能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常态化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活动,利 用自身的专业才能和工作经验,自愿为学校、学生提供服务。(周一 至周五任意一天 78 节无课均可) 3.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有一定的社交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能 力和沟通能力;组织性、纪律性强,服从教育主管部门和用人学校对 志愿服务工作岗位安排和调配,不擅自行动。
六、招募流程
(一)个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者,请于 4 月 6 日进入第二课堂活动专区报名,报名时间为 4 月 7 日-4 月 8 日。
(二)资格审核。招募的志愿者,经审查合格后,将于 4 月 9 日 -4 月 10 日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测试内容为《贵州省大学生投身课后服务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面试测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能力、心理健康水平、逻辑与表达能力、志愿服务理念等方面(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校团委统一组织通过面试的学生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含心理测试和身体测试。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及时进行调换补录,体检时间为 4 月 11 日-4 月 12 日;
(四)公示。体检合格后,4 月 12 日学校团委官方网站公示 3 天;
(五)签订招募协议。公示无异议后,入选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志愿者服务计入第二课堂成绩单,录入专项志愿者服务时长;
(六)上岗服务。志愿者按协议约定到用人学校开展各类课后志愿服务。
联系人:邓珊珊 联系电话:18586805626
bwin必赢团委
2022 年 4 月 6 日
附件 1
贵州省大学生投身课后服务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志愿者的规范管理,确保贵州共青团投身“双减”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对贵州省大学生投身课后服务志愿者(简称“大学生课后服务志愿者”)管理的主要依据,适用于投身贵州省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共青团贵州省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统筹贵州共青团投身“双减”工作,负责大学生课后服务志愿者相关工作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
第四条 参与高校团委负责大学生课后服务志愿者招聘、培训、管理等工作,高校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参与中小学负责会同结对高校团委制定大学生课后服务志愿者工作内容,配合高校团委做好大学生课后服务志愿者培训、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各市(州)、县(市、区)团委、教育局负责协调高校团委、中小学结对,并为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三章 志愿者招募
第七条 大学生课后服务志愿者招募流程:
(一)发布招募信息。高校团委根据结对中小学需求确定招募规模,明确志愿者成绩、专长等招募条件,注重选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的学生。
(二)报名。高校团委通过线上或线下等方式面向本校大学生宣传本项目。有意愿参加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在校大学生,可向所在院(系)团委(团总支)申请领取《报名登记表》,经所在院(系)团委(团总支)负责人签字,党组织盖章后交学校团委。
(三)资格审核。高校团委收到《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审核报名信息,审核不合格的,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
(四)面试。高校团委需对审核通过的学生开展面试,测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能力、心理健康水平、逻辑与表达能力、志愿服务理念等方面。
(五)体检。高校团委统一组织通过面试的学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当地学校入学体检标准。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及时进行调换补录。
(六)公示。体检合格,在学校团委官方网站公示 3 天。
(七)签订招募协议。公示无异议后,高校团委与入选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建立大学生课后服务志愿者人选库。将志愿者名单报团省委学校部,并及时反馈至各市(州)团委、教育局。
(八)续签招募协议。1 个服务周期时长为 1 个学期,到期后自行解除《招募协议》,如果志愿者自愿延长服务周期,应再次履行报名、资格审查、体检、公告手续,并与高校团委签订新的《招募协议》。 (九)补录。高校团委要建立大学生课后服务志愿者数据库,出现未报到的人员和流失人员时,按以上程序进行补录。
第四章 志愿者培训
第八条 大学生课后服务志愿者按服务类别可分为兴趣爱好培养类和课后作业辅导类 2 个类别,其培训内容如下:
(一)日常管理培训。结对高校团委和中小学共同组织对大学生课后服务志愿者日常管理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大学生课后服务志愿者管理办法,中小学日常管理规定,教育心理、教学技能等基本教育理论。
(二)兴趣爱好培养类培训。主要由高校团委组织,根据结对中小学需求和设施硬件等实际情况设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音乐、美术、体育、科普、文创、民族、非遗等方面特长规范培训,使服务内容切合中小学学生需求。
(三)课后学业辅导类培训。主要由结对中小学组织,根据教学计划进度安排和学生实际情况设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中小学教学大纲、教学知识点、任课教师授课提纲等内容。
第五章 志愿者管理
第九条 大学生课后服务志愿者的权利:
(一)参与中小学应为大学生课后服务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二)服务期间,参与中小学应按相关文件规定为大学生课后服务志愿者和带队教师发放必要的交通伙食补贴。
(三)派出高校应为大学生课后服务志愿者购买必要的保险,一旦发生意外,由高校负责协调保险公司理赔。
(四)大学生课后服务志愿者服务时间纳入派出高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和年度志愿服务时长。
(五)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大学生课后服务志愿者,在评优评先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十条 大学生课后服务志愿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遵守相关工作的保密制度以及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二)认真履行志愿服务职责,自觉加强学习,增强开展课后服务的能力素质。
(三)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服从管理,尊重民风民俗;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专业守则;遵守高校的相关管理规定。
(四)遵守服务中小学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中小学管理教师的具体指导和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 服务期间,大学生课后服务志愿者请假按照以下规定审批。
(一)大学生课后服务志愿者应协调好时间,避免在服务时间内请假。
(二)每次请假,须经服务中小学同意,并报派出高校团委审批同意。
(三)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服务岗位的,经结对高校团 委和中小学研究批准,终止志愿服务,不再发放补贴,取消志愿者资格,并在校内通报相关情况。
第十二条 大学生课后服务志愿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志愿服务资格,终止协议:
(一)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的。
(二)违反法律法规的。
(三)不服从组织安排,不遵守服务单位规章制度,影响恶劣的。
(四)有酗酒、赌博、斗殴等不良生活作风的。
(五)因个人原因造成重大安全、财产损失等行为的。
(六)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大学生课后服务志愿者不得向服务单位或有关部门提 出政策规定待遇之外的特殊要求。
第十四条 大学生课后服务志愿者除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得擅自终止服务;确有特殊需要或原因的,须向结对的高校团委和中小学提出申请,由结对的高校团委和中小学商议后终止服务。
第十五条 大学生课后服务志愿者服务期满离岗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
第六章 志愿者考核
第十六条 服务期结束后,结对中小学会同派出高校团委,根据大学生课后服务志愿者工作情况对其开展考核,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请延长服务期。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各市(州)团委、教育局,各高校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落实本规定的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共青团贵州省委学校部和贵州省教育厅基教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