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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学部2019年度考核绩效发放办法

作者: 时间: 2019-04-29

体育教学部2019年度考核绩效发放办法

一、总体情况

体育教学部绩效是学院根据体育部一年来总体完成学院对部门下达目标工作任务总和,并在核定部门人员数量和比例后按要求给予部门的奖励性经费。要求各部门要根据部门工作总体目标内容,本着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就部门所有人员一年来各自完成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得出具体考核结果(分数),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分配和安排,并在部门会议通过后报学院人事处批准(备案)后发放。参加绩效分配必须是本年度工作考核合格以上人员。

二、绩效分配结构

1. 教学工作40%;

2. 科研工作20%;

3. 竞训、体测、赛事参与20%;

4. 其它工作10%;

5. 专项工作奖励10%

三、各项工作考核和完成要求

1. 教学工作:按学校对体育教学部年度工作考核体系中教学工作内容及标准,结合部门考核办法对教师一年来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重点是教学过程与教学检查中是否存在问题和整改要求落实情况的考核。如有一次重大错误(教学事故)扣30%;一般错误(教学事故)含整改不到位不及时扣10%;轻微错误1%。

2. 科研工作:按学校科研工作完成量(或科研积分)要求,基本工作量一篇公开出版论文(3000字以上)为10%;核心期刊以上为20%;有课题、专著20%;省级以上科研获奖等为5%。(如有超出总分按20分)

3. 竞训、体测、赛事参与:

(1)带队训练(3月以上)和比赛为5%;

(2)体测:按部门体测工作安排,全部参与体测工作并完成体测任务(工作无错误)为5%,缺旷(集中测试)或工作有误一次扣1%。

(3)赛事参与:按部门工作安排参加校内体育赛事(田径、篮、足、排球)全勤为10%,缺一次扣0.5%。

四、其它工作:

(1)教学兼职:兼部门管理工作2%;兼教学督导1%;兼工会小组长0.5%。

(2)学习活动:学习满勤5%,缺一次扣0.5%。

(3)校级以上优秀获奖、职称晋升、部门年度考核前3名者为0.5%。

(4)外出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为0.5%。

如有超出按满分算。

五、机动1%:不可预见情况处理。

注:如有余数可进行二次分配,方法待定。

2019年3月23日

附件: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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