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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掩隐罪”庭审,这堂法治课“干货”满满

9月14日上午,学院组织近百名师生走进白云区人民法院法院法庭,旁听了被告人杨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近距离体验了刑事案件庭审全过程,接受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2023年5月份,被告人杨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网络违法犯罪资金的情况下,仍提供其名下的银行卡给他人使用,并提供了刷脸等方式帮助他人转账。期间,被告人杨某某名下的该张涉案银行卡收取被害人肖某某、邬某、袁某某被电信网络诈骗资金共计人民币7008元。另查明,2023年7月3日,被告人杨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庭审中,当法官询问被告人杨某某为什么将银行卡拿给他人使用时,其回答:“朋友说是拿银行卡给公司走个账,可以得10个点的好处费,然后就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并配合刷脸认证......”。同时,被告人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再次现身说法:“希望同学们千万别轻信自己的朋友,将银行卡拿给他人使用。”

被告人杨某某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将自己银行卡提供给他人接收违法犯罪资金,并通过刷脸等方式帮助他人转移违法犯罪资金,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庭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最终以杨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刑。

庭审结束后,bwin必赢的学生代表说道:“旁听了这个案件的庭审给了大家一个告诫,不要因为朋友的介绍就盲目的完全信任,要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和信息......今天的庭审让我第一次跳出课本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我们一定要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另外,本案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在履行各自的职责时,同样的结合该案的实际情况,向在场旁听的同学们进行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的普法,引导学生要重视个人信息安全,切莫因贪小便宜沦为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凶”,否则,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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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白云区人民法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一审:郑运、

二审:龚丽佳

三审:周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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