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 就业专栏 > 就业政策

bwin必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暂行管理办法 (试行)


发布日期:2019-05-17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由贵州省教育厅统一格式印制发放,是毕业生就业之前规范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是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权益的书面材料,经学校审核有效的就业协议书将作为编制就业方案的依据。为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生签约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协议书的发放

1、就业协议书有全国唯一的编号,不得转借、转让他人,不得复印、自制。
   2、毕业生领取就业协议书后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由所在二级学院出具相关证明方可补发。每名毕业生原则只允许补办一次。

如果是用人单位遗失的,毕业生需持用人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原件,毕业生凭证明到校申请新的协议书。
   3、就业协议书如因破损需要更换的,必须持原就业协议书到学校招生就业处申请更换。每名毕业生只允许换发一次。

二、协议书的签订
   1、毕业生要充分了解、思虑成熟的基础上慎重签约。一般顺序为:学生填写基本情况及意见,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然后各二级学院盖章,最后到学校招生就业处盖章。学校联系人应为本班辅导员。

2、毕业生要认真如实地填写就业协议书上的个人信息,并请用人单位完整如实地填写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签约前要仔细阅读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附加条款,确认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后方可签约。用人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的公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或写别名。

3、就业协议书中的组织机构代码必须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没有组织机构代码原则上不作为就业。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以口头形式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涉及到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外的相关条款,学校不予承认。

5、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签署就业相关协议等一切有关书面材料,如与多个单位签约,由学生个人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和法律后果。

6、签约后毕业生应及时将协议书送达用人单位,未能及时送达的被用人单位拒绝接收的,后果个人承担。毕业生签约后不送协议书给用人单位,并以此为由重新选择单位的,按违约处理。

7、协议书在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8、学校不参与就业协议书签订,学校签章仅作为审核、登记用,经学校审核登记后,列入毕业生就业方案。签约后请及时将协议书交至各二级学院,以便办理相关手续。

三、解约程序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就业的重要就业文件,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事关学生诚信及学校声誉,毕业生在签约时一定要慎重,不得随意违约和解除协议。解约程序为:

1、学生本人与用人单位协商解约;

2、学生本人征得用人单位谅解,同意解约后,请用人单位出具同意解约的公函并加盖签约单位公章;

3、携带原协议和解约函原件到学校招生就业处申请新的协议书;

4、升学、应征入伍和参加国家基层就业项目不属于违约;

5、如采用不文明方式强迫用人单位与之解除协议,给学校声誉及其他毕业生就业带来不利影响的,学校将不再发给协议书,不推荐就业;

四、其他事宜

毕业生、用人单位之间如有其他合法约定,可在备注栏注明。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图文来源:招就处

一审:金梦薇

二审:金青

三审:唐娅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