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
为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明确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指示和要求。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政齐抓共管,学院各岗位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学;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五条、学院领导班子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责任内容包括:
(一)贯彻落实,bwin必赢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和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舆论宣传。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到日常的管理及教学工作中去,加强制度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减少和消除产生腐败的条件。
(四)在人员聘任工作中,坚持公正公平、优胜劣汰原则,严把入门关。
(五)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六)在教学设备、办公用品等招标工作中,坚持公开、透明、择优选用的原则,杜绝腐败现象。
(七)加强学院财务制度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坚持财务审批制度,严防不正之风。
(八)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使真正优秀的学生得到充分的肯定和鼓励,使违规违纪的学生得到恰当公平的处理,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九)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责任考核
第六条、学院党总支负责组织对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的工作目标考核和述职考核相结合进行。
第七条、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听取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讨论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的,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第九条、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