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与公告  
关于对师生座谈会反馈意见作出回复的工作提示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

6月7日至11日,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内涵要求,并结合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需要,学院分别组织召开了教师与学生座谈会,听取了师生对学院教学工作等方面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现将有关工作事项提示如下:

一、需要回复意见的部门

保卫处、财务处、后勤处、教师工作处、教务处、教育评估中心、科研处、人事处、实践教学中心、图书馆、团委(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处(招就处)、院长办公室、大学外语教学部(国际教育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旅游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化与艺术传媒学院。


二、回复意见需要注意的事项

上述部门分别对教师与学生所提出的每一条意见或建议(参见附件1、2),需要进行逐条回复。对于能够整改的意见或建议,要回复详细的整改措施;对于不能整改、提法不妥的意见或建议,要耐心、细致、周到地作出解释说明。

三、回复意见提交时间

2021年7月12日(周一)

四、回复意见提交方式

提交电子版给教育评估中心毛欲翔。


附件:1. 责任部门对教师座谈会反馈意见的回复

2. 责任部门对学生座谈会反馈意见的回复




教育评估中心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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