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学而不用的形式主义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7-04 浏览次数:2712
南宋学者陈善在《扪虱新话》中说:“读书须知出入法……见得新切,此是入书法;用得透脱,此是出书法……惟知出知入,得尽读书之法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样要“知出知入”,在全身心投入、深学细研基础上,做到知行合一、灵活运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马克思主义不是书斋里的学问”,并多次引用战国赵括“纸上谈兵”、两晋学士“虚谈废务”的历史教训告诫党员干部,读书是学习,使用也是学习,并且是更重要的学习。这次主题教育,更是从根本任务的高度,强调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如果知而不行、学用脱节,学到的东西不能运用到实践中去,那就是“读死书”“死读书”,就会成为李白笔下“鲁叟谈《五经》,白发死章句。问以经济策,茫如坠烟雾”那样的“鲁儒”。这种学归学做归做、学用“两张皮”的形式主义,对思想改造和工作实践不会产生任何引导、提升作用,必须坚决防止和反对。
坚持学用结合,把“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用”上,我们要紧密结合自身思想实际和工作职责,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奋进新征程的智慧和力量,熟练掌握其中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将其转化为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难题的思路办法,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践行初心使命、增进民生福祉的实际行动。
作为党的“纪律部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回答和解决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使工作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努力在履行好“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深化纪律作风建设、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等方面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取得新业绩。
来源:中共贵州省纪委、省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