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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2-27     浏览次数:2921

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8年2月3日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届

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2月2日至3日在贵阳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省纪委委员40人,列席464人。

中共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志刚出席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谌贻琴、唐承沛、慕德贵、夏红民、李邑飞、李再勇、龙长春等省领导出席会议。

全会由省纪委常委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17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夏红民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提供坚强保证》工作报告。安顺、铜仁市委和省发改委、省环保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向全会述责述廉。

全会认真学习了孙志刚同志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孙志刚同志的讲话,全面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肯定了2017年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深刻分析了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任务作出全面部署。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用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保持政治清醒,既肯定成绩,又直面问题,更加坚定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决心。重整行装再出发,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层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讲话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直击问题、振聋发聩,充分彰显了省委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的政治觉悟,充分体现了敢于担当、求真务实的政治品格,再次宣示了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和意志,对于巩固和发展我省持续向好的政治生态,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2017年,省委示范带动并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省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能作用,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约束刚性有力,反对“四风”持续深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巩固发展,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扶贫民生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开展,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清醒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全会指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理论自觉,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永葆坚强政治定力,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坚持不懈学习贯彻党章,进一步深化“三转”,更加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努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

全会强调,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坚决落实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新时代贵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突出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对所监督地方、部门和单位政治生态状况开展动态分析研判,督促下级党委(党组)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第二,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不断以激浊扬清的新成效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抓好日常监督,从严查处通报。继续盯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四风”问题新动向,开展专项整治,巩固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成果。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严肃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推进源头防范,与时俱进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创新,综合治理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消除“四风”问题存在的土壤。

第三,用最坚决的态度反腐惩恶,始终保持不敢腐的强大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加大追逃防逃工作力度。突出“护民生、促脱贫”主题,开展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化专项监察,常态化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紧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点督办、限时办结,把整治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大政治责任压至乡村“最后一公里”。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升谈话函询质量,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

第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逐步构筑不能腐的牢固笼子。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视巡察,统筹安排常规巡视巡察,深化专项巡视巡察,强化机动巡视巡察,综合运用巡视巡察成果,狠抓整改落实,加强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民生监督的协作联动,为高质量实现一届任期内巡视巡察全覆盖奠定坚实基础。抓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全面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加强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推动权力运行体制机制变革,改革完善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机制,推进“数据铁笼”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第五,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着力增强不想腐的内在自觉。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政治信仰。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让党章党规党纪深入人心。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让党员干部引为镜鉴。坚定文化自信,以文化的力量砥砺广大党员干部。大力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构建积极健康的政治文化,大力倡导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政治生活的侵蚀。

第六,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所辖地区和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高校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深化省市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推动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在基层。树立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鲜明导向,强化追责问责,推动形成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的浓厚氛围。

全会要求,打铁必须自身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要求。要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履职工作能力、自我约束标准,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保持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定力、耐力、活力,保持工作、政策、措施的连续性稳定性前瞻性,认真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全会号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无私无畏、敢于担当,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续写新时代贵州发展新篇章,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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