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商务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加强省直机关“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督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27 浏览次数:3181
厅直各单位党委(支部)、纪委;机关各党支部:
“中秋”、“国庆”节假日临近,厅直各单位党委(支部)、纪委和机关各党支部要持续抓好作风建设,特别是在重要时间节点,要运用好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形式,确保良好的作风,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现结合当前的一些突出问题,提出以下工作要求,厅直各单位党委(支部)、纪委和机关各党支部要认真抓落实:
1、严禁公款购买节礼,严防节假日期间变相公款旅游,严格公务接待,不得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规格接待等。对节假日期间公务接待情况要进行监督检查;
2、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车。对节假日期间公车使用情况、出行记录等要进行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严禁“中秋”、“国庆”节假日值班期间当班干部职工工作时间饮酒。对节假日期间值班情况要进行监督检查,对值班期间饮酒影响公务的要严肃查处;
4、加强对派出工作干部的管理,特别是对驻村党员干部职工,要求要密切关注所驻村寨的经济社会发展、民情舆论、突发事件等情况,做到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及时配合当地党组织妥善处置有关问题;
5、继续抓好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纪律、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厅直各单位党委(支部)、纪委和机关各党支部要在厅直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主体责任,落实作风建设的直接责任,严格要求所属党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始终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把严守纪律的招呼打在前面,提前预防,杜绝出现顶风违规违纪现象;厅直各单位纪委要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好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等工作,对违纪问题及时查处并报告。
厅直各单位党委(支部)、纪委和机关各党支部要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归纳整理相关资料,作为党建目标的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情况上传。
厅直机关纪委将组织对厅直机关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受理群众反映,接受社会监督。网络信箱:gzsswt_db@163.com。受理电话:0851-88555503。
中共贵州省商务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