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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教务处工作职责


落实党的二十大、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学校“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坚持内涵发展;推进本科教学规范建设、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专业与课程建设;不断提升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一、负责制定专业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规划;组织各专业开展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建设计划、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负责制定并完善本科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推进教学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组织、督促各单位贯彻执行,开展常规教学质量检查。

三、负责制定并实施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计划,组织指导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组织各级各类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成果评选和经验交流;组织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申报、推广工作。

四、负责组织各专业选定教材,组织校本教材的立项、评审、验收工作。

五、负责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材指导委员会、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教学教务管理、考务管理、学籍管理、成绩管理以及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本科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

七、负责组织全校学生常规考试和分类等级考试。

八、配合招生就业处做好招生计划及毕业生就业工作。

九、开展自身组织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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