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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商院师发〔2020〕27号《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3     浏览次数:


黔商院师发〔2020〕27号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19号)(附件1)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2020年及以后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考虑到疫情影响,今年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60学时。2019年及以前继续教育学时请参照《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黔人通〔2007〕290号)(附件2)执行。
   二、2020年公需科目学习要求

公需科目学习属于当年申报职称的必修学习科目,今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学习强国”平台上进行学习,申报职称时,需提交一篇本人撰写的学习心得,着重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把握和在本职工作中的具体落实。

请拟申报职称的教师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材料。


联系人:周洋

联系电话:0851-84612283


附件1:《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19号)

附件2:《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黔人通〔2007〕290号)


                              教师工作处

                              2020年7月22日



黔人社通〔2020〕119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pdf

黔人通(2007)290号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pdf


(责任编辑  周洋;审核  成志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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