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商院师发〔2021〕1号《bwin必赢关于外聘教师管理的补充规定》
发布日期:2021-01-07 浏览次数:
黔商院师发〔2021〕1号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学院2021年第一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为进一步吸引院外高素质人才加入到学院建设中来,建设一支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结合实际,对学校外聘教师的待遇予以提高,补充规定如下。
一、外聘教师待遇
(一)非艺术类外聘教师
1.特殊课程经批准可聘用其他本科院校具有中级职称的教师,100元/课时。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级别职业资格),或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职业资格,或企业行业中居管理职务(职位)的,或非物质文化遗产市级传承人,110元/课时。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级别职业资格),或企业行业高层管理职务(职位)的,120元/课时。
4.具有特殊技能,为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承人,140元/课时。
(二)艺术类专业课外聘教师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00元/课时。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20元/课时。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50元/课时。
(三)外聘教师待遇均为税前支付,外聘教师在学院授课期间,学院不再提供其他福利待遇;其中交通、医疗、保险、意外伤残等费用包含在课酬中,由其自行解决。校内就餐享受与正式任职教师同等待遇标准(早餐自付2元,中餐自付3元)。
二、其他
1.外聘教师原则上要在学校上专业课并完成相应教学任务。
2.不能聘用高职高专及以下级别院校的教师,以聘本科院校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级别职业资格),或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职业资格,或企业行业中居管理职务(职位)的为主。其中,特殊课程需聘用其他本科院校具有中级职称的教师,要报教务处和教师工作处共同审批后方可聘用。
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需提前15日为本部门外聘教师造单办卡,确认上课天数,并提醒外聘教师充值饭卡,确保外聘教师授课开始时能正常就餐。
本补充规定于2021年1月起开始执行。
教师工作处
2021年1月7日
(拟稿 宋青峰;一审 蔺琛;二审 成志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