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商院师发〔2019〕11号《关于推荐2019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1 浏览次数:
黔商院师发〔2019〕11号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孔子学院总部《关于组织2019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函》(孔院总部[2019]177号)及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孔子学院总部关于组织2019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函》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19 年4月11日至4月18日
二、 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 http://kzxyshizi.hanban.org 查询。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 2019年8月,任期一般为 2 学年。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国内或国外)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和校聘合同制教师。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限须涵盖任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俄、法、德、西等非通用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6.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四、提交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 http://kzxyshizi.hanban.org 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
2.各二级学院(部)须为教师附推荐信,如实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二级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部)后提交。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电子档发送至2298897560@qq.con,纸质档交至教师工作处(思齐楼427办公室)。
五、报送时间
请于2019年4月18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教师工作处,逾期将不予受理。确保推荐信、申请表等材料齐全。
六、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总部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于5月18、19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拟录取人员。待正式录取后,通知将发送至被录取教师所在学校,同时,抄报教育厅。被录取教师须接受总部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 号)文件执行。
附件:孔子学院总部《关于组织2019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函》.pdf
教师工作处
2019年4月11日
(拟稿 周洋;审核 成志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