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商院师发〔2021〕3号《我院2021年度培训(进修、访学)、跟班学习过程管理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01-21 浏览次数:
我院2021年度培训(进修、访学)、跟班学习过程管理检查工作方案
黔商院师发〔2021〕3号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各部门:
按照《bwin必赢教师跟班学习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内容,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培训(进修、访学)或跟班教师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目标要求,对我校2018年1月1日以来,培训(进修、访学)或跟班学习时间在3个月及以上的教师进行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督促检查对象
2018年1月1日以来,经学院批准,培训(进修、访学)或跟班学习时间在3个月及以上的教师。(附件1)
二、检查分组情况
第一检查组:
组 长:成志湘(教师工作处处长)
组 员:杨 军(经济与金融学院专职组织员)
向传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党政办副主任)
刘霏阳(旅游管理学院教职工)
检查对象:经济与金融学院、旅游管理学院专职跟班教师共计11人。
第二检查组:
组 长:龚 亮(人事处副处长)
组 员:曾方俊(管理学院副院长)
齐 晶(会计学院党政办副主任)
熊 锐(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教职工)
检查对象: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会计学院、管理学院专职跟班教师共计12人。
三、督促检查时间
2021年1月30日之前
四、督促检查内容
(一)教师是否及时到培训(进修、访学)或跟班学习单位报到;
(二)教师是否按要求完成培训(进修、访学)或跟班学习任务;
(三)教师是否严格遵守学院相关培训(进修、访学)或跟班学习规定;
(四)教师所属部门是否对培训(进修、访学)或跟班学习教师进行过程管理,并建立业务档案;
(五)教师完成培训(进修、访学)或跟班学习任务后,是否按要求完成考核。
五、督促检查形式
(一)实地督促检查
(二)公函督促检查
(三)电话督促检查
六、其他相关要求
1.以“本学院‘查’本学院”为原则,检查组组员负责联络本学院教师跟班学习单位,实地检查以“组长+组员(本学院)”查本学院教师的方式开展;电话、公函检查以同学院的组员对接跟班单位收集相关情况报组长审核的方式开展(具体分组见附件3)。
2.检查组严格按照督促检查内容开展检查工作,填写检查记录表及时汇总检查结果,于1月30日行成结论报告发至教师工作处(邮箱:gsjsgzc@gzcc.edu.cn);其余纸质资料开学后交至教师工作处审核存档。
联系人:宋青峰 联系电话:15885030141
人事处 教师工作处
2021年1月21日
(拟稿 宋青峰;一审 蔺琛;二审 成志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