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商院师发〔2019〕29号《关于做好庆祝2019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8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庆祝2019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黔商院师发〔2019〕29号
各二级学院(部):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三十五个教师节,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庆祝2019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函〔2019〕479号)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的通知》(黔教办师函〔2019〕 512号)精神,为做好我院庆祝2019年教师节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将于2019年9月6日组织开展庆祝2019年教师节座谈会活动,对荣获省政府30年教龄荣誉证书、2019年优秀教师、2019年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教职工进行表彰奖励。
二、学院将于2019年9月10日组织开展“为教师亮灯”活动,通过院内电子显示屏等字幕滚动方式为教师节亮灯,字幕内容为“教师节快乐!”、“老师,您好!”等,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三、各二级学院(部)要多形式开展主题鲜明、广泛深入的师德教育活动,可通过报告会、专题研讨、主题讲座等多样形式,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唱响师德好声音,展现广大教师爱国奋斗、立德树人的精神风貌。要及时组织收看教育部会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制作、展播的“寻找最美教师”《一生只为一事来》《我是班主任》等专题节目。
四、教师节庆祝活动要结合全省教育系统“两反三转”主题实践活动及学院党委“两反三转”相关文件,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勤俭节约、隆重简朴开展教师节宣传庆祝各项活动。
五、各二级学院(部)教师节活动组织实施情况(庆祝教师节活动方案、实施过程资料及小结),于2019年9月12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教师工作处(思齐楼427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2298897560@qq.com。
联系人:梁厚冶 联系电话:0851-84612283
教师工作处
2019年8月28日
(拟稿 梁厚冶;审核 成志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