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院教师参加2018年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30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我院教师参加2018年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贵州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2018年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师培〔2018〕1号)文件精神,为组织好我校教师参加2018年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高教系列中级职称(含中级职称)以下的所有从事教学的人员须参加此次培训。
(二)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须参加此次培训(注:自2019年起,我院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一律不予安排上课)。
二、培训内容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四门课程,其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为自学科目。
三、免修范围
(一)高等院校教育学专业毕业生可免修《高等教育学》课程、心理学专业毕业生可免修《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符合以上免修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出具毕业证书和修学课程成绩单。
(二)具有非高教系列副高职称人员可免修《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课程。
四、培训费用
各部门按照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规定收取培训考务费用(待具体通知),其中自学科目《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免收培训费和考试费),免修科目不收取培训费、考试费、教材费。
五、报名办法
请各部门汇总参加岗前培训人数并填写《2018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见附件1),将报名表于9月6日前交到教师工作处思齐楼427室(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到邮箱gzsxyjsgzc@126.com),教师工作处审核后报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本次岗前培训具体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六、有关说明
(一)本次岗前培训是我院新进人员培训内容之一,具体培训时间将与新进人员培训工作安排一并通知。
(二)培训过程中,对请假或缺旷超过五分之一面授学时的学员,将取消本次培训资格,不予参加考核。
(二)请各部门及时通知相关教师报名参加培训,并为参加培训的教师创造条件,确保相关教师按时参加培训。
联系人:周洋 电 话:0851-84612283
教师工作处
2018年8月30日
(拟稿 周洋;审核 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