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商院师发〔2021〕28号《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6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
黔商院师发〔2021〕28号
各部门、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函〔2021〕133号)要求,bwin必赢所有专业技术人员需开展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学习、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习、测试对象
学院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在编和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均需参加)。
2、学习、测试方式
通过线上学习测试网站,进行免费学习与测试,学习网址: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www.gzjxjy.gzsrs.cn/。具体学习方式及学时认定详见附件。
3、学习、测试时间
2021年7月16日-2021年12月31日
四、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需做好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测试部署工作,确保教师在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学习、测试,并打印合格证书。
2021年度参加各级别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职称评审前提交公需科目测试合格证和《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
(二)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站开通后,《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纸制版将逐步退出使用,教师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的,在该网站学习中心登录后,在学时管理模块中上传认证材料,打印《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今年的《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纸制版与电子版可以同时使用。
(三)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请于2021年12月20日前,收集整理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及2021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合格证的纸质与电子版交至教师工作处(思齐楼427室)。
2021年度参加各级别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及2021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合格证纸质与电子版于职称评审前交至教师工作处(思齐楼427室)。
教师工作处电子邮箱:gsjsgzc@gzcc.edu.cn
联系人:宋青峰,15885030141
网络客服电话:(技术咨询)。
罗丹:0851-88416904
胡平:18316973400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pdf
教师工作处 人事处
2021年7月16日
(拟稿 宋青峰;一审 蔺琛;二审 成志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