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商院师发〔2019〕35号《关于开展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3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的通知
黔商院师发〔2019〕35号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黔人通〔2007〕290号文件精神,学院开展2019年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及标准
认定时间: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9月26日
认定标准:按照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黔人通〔2007〕290号(见附件1)文件学时认定标准执行。
二、认定流程
(一)各二级学院(部)初审。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文件要求核定学时数,填写《bwin必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收集佐证材料复印件。
填写《继续教育登记证》,其中“项目名称”“举办时间”“学习形式(分为脱产、半脱产、不脱产)”“学时数”为必填项目,各二级学院(部)在“登记单位”处盖章,登记人需签字或盖章。
(二)教师工作处进行验证认定。教师工作处根据各二级学院(部)初审情况进行验证认定。
三、相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需于2019年9月26日前提交汇总表、登记证、佐证材料复印件至教师工作处进行验证认定(思齐楼427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2298897560@qq.com。
联系人:梁厚冶 联系电话:0851-84612283
教师工作处
2019年9月23日
(拟稿 梁厚冶;审核 成志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