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省直有关单位:
近日,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了《关于征集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省重大项目选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把握征集工作重要意义。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或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对繁荣发展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将产生深远影响。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统筹指导,精心组织选题推荐,确保取得起点优势,为提高我省重大项目申报成功率打下坚实基础。
二、切实加强选题论证。各单位要按照《通知》精神,立足本单位优质社科资源,围绕有竞争实力的重点学科和研究领域,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和提炼,着力推荐一批彰显贵州特色、体现贵州优势且文化传承价值大、学术价值高的重大选题。原则上,省委党校、省社会科学院、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等重点科研单位,4家新型特色智库和省级重点社科类学术社团,以及民族学、中国文学、中国历史、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等传统优势学科,都要积极推荐选题。
三、准确把握征集要求
1.推荐内容。本次选题推荐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和实际部门决策需求,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从不同学科、不同领域提出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应用类和跨学科类选题,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基础类选题。鼓励知名专家学者依托长期学术积累、丰富前期成果和个人学术创见提出有分量、有价值的重大项目选题。
2.推荐原则。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
3.具体要求。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可参阅历年重大项目立项课题)。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凡以前提供过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此次一律不再推荐。
4.选题产生。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和提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各类选题须填写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含30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重点就推荐选题的学术依据、提出背景、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主要思路等方面进行论述。
5.报送数量。省属重点高校和省级重点科研单位每个单位可报送选题5个。
四、认真做好网上推荐工作
1.本次选题推荐实行网上推荐和评议。选题推荐人应在2021年3月1日前登陆全国社科工作办官方网站,进入“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的“选题征集”模块,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责任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按规定要求上传选题推荐表(已有平台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选题推荐。
2.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提前学习熟悉选题征集系统,切实强化本单位选题推荐工作的协调服务,确保本单位推荐人在规定时间内顺利提交相关材料。有关选题征集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人员,服务热线:400-800-1636。
五、具体工作安排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选题推荐的宣传动员和服务保障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审核推荐材料,确保相关材料符合推荐要求。选题推荐表等可在省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
附件:1.关于征集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
贵州省社科规划办
2021年1月20日
(联系人:邹朋;联系电话:0851-85892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