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联  
关于转发省社科联《贵州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公告》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贵州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奖)评奖工作已全面启动。此次评奖包括省社科优秀成果奖和贵州社科“学术巨擘”奖两部分,根据《贵州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公告》(链接地址:http://www.gzskl.gov.cn/skpj1ny/newsId=1557.html)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我校申报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的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凡我校师生于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并属于下列范围之一者,可以申报省社科优秀成果奖:

  1.在国内外公开出版,且第一次印刷的专著、教材、译著、志书、工具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在国内外省级以上公开报刊或在人文社科类学术专刊上发表的论文(含译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论证报告)。

  2.经验收合格的国家级、省部级社科类课题,包括全国性学会下达并已经组织验收的课题、省社科规划课题、省社科联理论创新课题、省科技厅软科学课题、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长基金课题、高层次人才特助项目研究成果。

  3.被省级领导机关或中央有关部门采纳的未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论证报告(具有相关证明材料)。

  (二)我校师生同省外或国外作者合作的研究成果,我校师生为主编或第一署名,可申报参评。

  (三)成果在规定期间内完成并符合第(一)条条件,但其作者在申报开始前已故或调离我校的,可以参加评奖,其中,已故作者成果由其著作权继承人申报。

  (四)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的科研成果,其内容侧重于哲学社会科学的,可申报参评。

  (五)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只能整体申报,出版时间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丛书不能作为单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可单独申报。以书籍、期刊的形式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报告仍以研究报告类申报。

  (六)同一作者、同一主题的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申报。多名作者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申报,但是其中的单篇可参加论文类申报。

  (七)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由第一署名人提出申报。

  (八)成果如果署有顾问、主审、主编、编委等,该成果申报权归成果著作权人所有;成果以单位为作者署名的,只能以署名单位申报;成果为课题组完成的,只能以课题组署名申报。

  (九)成果署名及时间认定:

  著作类成果作者姓名及出版时间,以该著作版权页的署名和出版时间为准。

  研究报告类成果作者姓名以该成果的署名为准,发表或采用时间以成果载体的具体出版日期或领导签批或被采纳的具体日期(课题以验收时间)为准。

  论文类成果作者姓名及发表时间,以该成果的署名和成果载体的具体出版日期为准。

  (十)此次评奖申报学科包括哲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民族学、语言、文学、文化、历史学、教育学,申报人应根据其成果内容,对照学科分类,自行作出准确选择。

  (十一)符合上述要求,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1.凡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奖励的成果;

  2.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署名人有争议的成果;

  3.法律法规及规章明确规定属于保密范围内的成果;

  4.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大事记、概览、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统计资料、年鉴、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汇报、工作总结等。

  (十二)个人只可申报一项成果(须是独立完成或本人第一署名的成果),同一集体(指单位或组织)署名的成果申报不得超过两项。

  (十三)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贵州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纸质版一式2份(须按要求盖章)及电子版,《贵州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电子版;

  2.成果纸质版及电子版,其中著作类提交纸质原件4部(申报者自行对其中3部作匿名处理,包括作者的姓名、单位、职位、电话等信息),研究报告、论文类提交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3份(申报者自行对复印件作匿名处理,包括作者的姓名、单位、职位、电话等信息);

  3.申报者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4套(须装订成册并提供目录,其中3套作匿名处理);

  4.课题类成果必须提供验收合格证原件(原件交省评奖办验看后归还申报者)及复印件4份(与其他证明材料一起装订,并按要求作匿名处理)。

  二、贵州社科“学术巨擘”奖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凡曾获得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的贵州省核心专家或其研究成果在国内产生巨大影响,同行业一致认可的知名专家,可以申报贵州社科“学术巨擘”奖。

  (二)贵州社科“学术巨擘”奖申报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贵州社科“学术巨擘”奖申报评审表》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贵州社科“学术巨擘”奖申报登记表》电子版;

  2.研究成果及各类证明材料4套(须装订成册并提供目录)。

  三、有关安排

  请申报者按要求将有关纸质材料于2017年9月15日16:00前报送到思齐楼科研处226室,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到278466712@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漫雪、张蓉蓉 电话:84870807

  未尽事宜详见附件:评奖实施细则、相关表格、秘书分工等下载。

   

  科研处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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