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申报 2022 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 项目的通知
黔商院科发〔2021〕91 号
各部门、二级学院(部):
近日,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发布《2022 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项目申报的通知》,具体申报内容详见http://www.cnaf.cn/。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我院申报截止时间 2021 年 9 月 10 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流程
(一)科研系统填报资料
请项目申报者于 9 月 10 日前登录学院科研系统进行填报,并上传 word 版本《项目申报表》,申报者所属党总支或者直属党支部书记对申报项目内容进行意识形态的严格审核,在科研项目意识形态表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每个项目一份),扫描后上传至科研系统,初审由各部门科研秘书进行审核。
(二)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填报
请项目申报者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 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附件: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 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 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 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 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科研处
2021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