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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的通知

关于组织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的通知

黔商院科发〔2021〕18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发布的《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16号),具体通知详见: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102/t20210203_512404.html。请各部门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1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宣传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开展研究。申报者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按所列选题(附件)进行申报,不得更改或自拟题目。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20万元,教育部拟设立25项,研究年限为2年。

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二、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申报流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新申报者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注册信息完成后填写申报信息,已有申报账号的直接申报。

2.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

3.项目申报自2021年2月8日开始受理,我院集中接受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5日16:00时截止,请申报者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项目,以便科研处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后上传《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一览表》上传至申报系统中,逾期不予受理。

4. 申请人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中申报的同时请登录学院科研系统(网站:@/upload/files/2021/7/862932a7574b53a5.cn:8080)提交项目申报基本信息,报各部门科研秘书人员审核,科研处将结合申报通知对项目进行审核,请各部门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5.请申请人所属党总支或者直属党支部书记对申报题目及内容进行意识形态的严格审核,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以项目为单位各一份),于2021年3月16日前报送科研处227办公室。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3.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bwin必赢科研项目意识形态审核表

 

 

科研处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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