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全院征集省教育厅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黔商院科发〔2020〕73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向全省高校征集专家库专家的通知》,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一、推荐专家条件
专家分为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财务专家三类。申请入库的专家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
2.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最新科技发展动态。
3.身体健康,有充沛的精力跟体力完成评审评估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延长。
4.技术专家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管理专家须担任副处级或相应职务以上职务;财务专家须为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学专业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二、推荐方式
1.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根据征集专家条件,遴选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贵州省教育厅专家库遴选推荐表》纸质版(详见附件),并附相应资格或水平证书复印件。于2020年7月27日前汇总提交至科研处22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gzsxykyc@gzcc.edu.cn 。
2.科研处进行初审,再提交院领导审议确定后,报送主管部门。
附件1.关于向全省高校征集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附件2.贵州省教育厅专家库遴选推荐表
科研处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