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18年度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具体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学科范围

(一)申报的项目类别为:①重点项目;②硕(博)士点项目;③规划项目;④青年项目;⑤思政课项目;⑥辅导员项目;⑦大学生项目;⑧基地项目;⑨自筹经费项目。其中第1-8类为省教育厅拨款资助项目。

(二)各类项目由申报者自行设计。其中重点项目申报题目从《2018年度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重点项目选题》(见附件)中产生,所列选题是我厅从高校征集并反复征求高校及省内有关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确定的,不得自行改变选题名称。重点项目结项成果形式为著作或研究报告,以研究报告结项的项目,同时需要至少2篇国内外公开发表的论文支撑,其中至少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至少向《贵州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成果摘报》投稿1篇。所有项目的研究成果均标明贵州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三)贵州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研究基地”)建设的经费继续以基地项目配套资助的方式下达。由各研究基地组织向校内外公开招标,通过规范程序评审确定给予立项支持的科研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发文立项,我厅给予配套资助。每个基地申报的科研项目不超过5项。各研究基地项目招标评审工作请于2018年4月中旬完成,于4月20日前将招标工作开展情况、评审结果、资助安排等报送省教育厅社政处。

 

二、申报资格

(一)各类项目(重点项目除外)的申请者原则上必须是我省高等学校在职在岗教学、科研、管理人员;第1-3类项目的申请者还须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硕(博)士点项目申请者必须是该人文社科类学位点的硕(博)士生导师;青年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申请者及项目组成员年龄限40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思政课项目申请者须为在职在岗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辅导员项目申请者须是高校专职辅导员;大学生项目申请者为大二、大三普通本科生或脱产研究生,能保证在读期间完成研究任务,并在申报时明确具有高级职称的指导老师,在项目申报及研究过程中给予指导。

(二)各类项目申请者即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水平和时间,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它项目(含基地项目)的申请。已获得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资助的项目或其中的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基地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四)各类项目的资助标准如下:重点项目3-10万元,硕(博)士点、规划、青年项目1-5万元,其他项目0.6-2万元。申报学校要按《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获得资助的项目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资助,不能配套资助的学校不得组织申报,申报者在填写经费预算时需将配套经费一并列入预算。

 

三、申报办法及时间

(一)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网上申报。申报者可向科研处申请帐号登录http://www.gyu.cn:8295/进行网上在线申报;也可进入该网站下载贵州省人文社科项目离线申报软件,进行离线申报,导出项目压缩包,申报者通过帐号登录本网站导入项目压缩包进行申报。

(二)相关项目申请书请登录http://www.gyu.cn:8295/下载。各类项目需在网上提交后,从网上打印《申请书》一式四份。

(三)各申请者及学校网上申报、提交时间从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4月10日。纸质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4月17日前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张漫雪、张蓉蓉

联系电话:0851 - 8461 1507

联系地点:思齐楼227室

 

附件:《2018年度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重点项目选题》

 

 

科研处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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