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教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创新是第一动力的要求,促进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总结 2018 年至 2022 年我省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研究成就,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 2023 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教育科学的发展和创新,提高教育科研质量,为建设教育现代化、特色教育强省做出贡献。评奖工作坚持政治标准、学术标准和学风标准,倡导质量第一,体现创新性和社会影响力。
二、评奖范围
(一)申报成果类型为研究报告、著作、论文(著作、论文必须公开出版或发表)。
(二)各市(州)、学校(单位)应择优推荐。
(三)参评成果限定在 2018 年1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期间。
(四)已经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奖、科技进步奖、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中小学(幼 儿园)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各市(州)、单位需严格审核遴选,省教育科学规划领 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拟获奖成果进行抽查审核,一旦发现以已获省级及以上成果奖的相同内容或高度雷同内容再度申报,取消其拟获奖资格,且成果主持人三年不得再申报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负责组织遴选申报的市(州)、单位负相应责任。
(五)开发建设的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等其他教材资源、学习资源和工具书,开发设计的教具、学具,出版的论文集、音像制品等,不属于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审范围。
三、参评条件
参评成果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研究方法科学,体现教育科学研究的新水平,科学解释和准确解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 问题,或者有效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
具体条件是: (一)坚持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及价值评价标准,正确运 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二)学术上坚持创新和质量导向。要求观点鲜明,资 料翔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 (三)学风端正,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四)坚持实践标准。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 以解决问题为指引,以实现目标为方向,以实际成效为标准。
四、申报要求
(一)每项申报成果参与人不超过 9 人,单位成果只填写参与单位名称,总数不超过 3 个。
(二)各申报单位严格按限额推荐,不得占用本单位名额推荐外单位人员的成果。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三)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四)申报成果查重不能超过 30%。
五、申报流程
(一)名额分配
2023 年教育科研成果评选奖励采取限额申报,省属高校每校 10 项。
(二)申报材料
1.《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 件 3)一式 2 份;
2.成果原件 1 份;支撑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替代,原则上不超过 3 份。若支撑材料确实丰富的,可用 A4 纸装订成册,但厚度不得超过 1 厘米。
3.申报表格可在 http://jyt.guizhou.gov.cn/ 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下载。
4.研究报告、著作须提交查重报告 1 份,论文无须提 交。
(三)申报时间
请各部门、教学院部的科研秘书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前将本部门申报资料报送至科研处 226 室,同时将《申报评审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gzsxykyc@gzcc.edu.cn,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请自留副本,材料概不返回。
科研处
2023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