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度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部门、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校科技创新水平,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科技创新群体,根据《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黔教科研发〔2019〕99 号)有关要求,省教育厅决定2023年将继续开展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度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申报。

    

科研处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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