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win必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2-21 浏览次数:716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宿舍管理,提高学生宿舍的管理水平,强化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和学校育人的重要场所。要坚持以生为本的指导思想和“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通过规范高效满意的管理服务,把学生宿舍建设成管理规范、安全文明、整洁舒适、绿色和谐的宜居场所;要将宿舍管理服务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相结合,将学生宿舍建设成教育人、培养人,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阵地。
第三条 后勤处负责宿舍区域的物业管理、宿舍配置和维修等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学生处、各教学院部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教育工作,组织及指导学生在宿舍开展各类文化建设活动;保卫处负责宿舍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及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注册在籍的所有学生,所指“宿舍”为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住宿的宿舍或公寓。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学生在校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拥有学籍的全日制学生享有住宿申请权。
(二)正常使用宿舍楼内提供的各种资源。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学生在校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三)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宿舍入住、调宿、退宿管理
第七条 入住
(一)在本校正式注册接受学历教育,并根据学校教务部门安排的拥有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可以在学生宿舍住宿。
(二)不符合前项所述条件的其他各类在校就读人员,学校原则上不提供住宿。特殊情况,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勤处在宿舍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安排临时住宿,但此部分人员不享受本校学生待遇。
(三)新生入校时,后勤处根据新生名单,合理分配宿舍。
(四)住宿分配以“男女分楼(层),年级按楼集中,教学院部按楼层、相邻寝室集中,朝向、楼层搭配,按教学院部总体均衡”为原则。
(五)入住学生必须根据规定按时缴纳住宿费。住宿费在每学年注册时按当年学校规定的标准以学年为单位收取。
(六)根据《2019年贵州省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学生住宿期间必须根据规定缴纳水电费。学生定额水电不收费,学生公寓的水电供应定额:每生3吨水、5度电每月;超额定额供应部分的水电费,按供给事业单位的用电价格0.472元每度、用水价格3.45元每吨收取。水电费采取使用人平摊自理方式,由学校代为收缴。
(七)后勤处依照宿舍条件确定寝室入住人数并满员安排,宿舍楼内因故暂时空出的寝室、床位由后勤处统一管理。
(八)入住学生必须按指定寝室、床位入住,规定学制年限内所住宿的宿舍一般不变更,严禁私自占用、出租、出借。
第八条 调宿
(一)因学生学籍变动、延期毕业或整体教学科研布局变化、宿舍维修、住宿规划调整、寒暑假集中住宿需要等因素导致必须变更的,所涉及的学生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应当尽可能照顾学生利益,予以必要的帮助,由后勤处统一进行调换。
(二)学生因个人或环境因素需要调换寝室的,可向本教学院部提出申请,填写《bwin必赢学生调宿申请表》,申请同意后,后勤处在宿舍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调换寝室。严禁私自调换调宿。
(三)教学院部内部可申请调宿,原则上不允许跨教学院部调宿,确须调宿需征得所调入宿舍班级辅导员和教学院部的同意。
第九条 退宿
(一)因毕业、结业、退学、转学等原因终止学籍的学生,其在校住宿资格即告终止,应当主动办理退宿手续,搬离宿舍。
(二)学生因休学、出国、征兵入伍以及其它原因需退宿的,应当办理退宿手续。
(三)学生退宿时必须在办理退宿手续后的3个工作日内搬迁出寝室,搬离室内所有个人财物,并将宿舍钥匙交还本楼宿舍管理员。应当按期退出宿舍而未退出的,或应当办理退宿手续而未办理的,学校有关部门有权采取措施进行相应处置,所引起的损失由当事人本人自负。
(四)因退学、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教学科研活动安排等原因要在学年中途退宿,办理退宿手续后,按有关规定退还剩余的住宿费。
(五)学生离校时应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离校。
第十条 校外住宿
(一)因故需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当严格履行相关手续批准后,在所在教学院部、学生处及后勤处备案登记。
(二)学生必须承诺在校外住宿期间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同时加强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
(三)校外住宿的学生,应当主动加强与学校的联系。
(四)已办理校内入住手续,未经允许私自在校外住宿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学生个人承担。
(五)未满18周岁的学生一般不得申请校外住宿。
第四章 宿舍安全、卫生管理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制度。所有学生宿舍6:00开门,23:00锁门、熄灯。熄灯后不得随意走动和外出,严禁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休息。晚归者须主动配合宿管值班员查明身份、说明理由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宿舍。后勤处定期向学生处通报晚归情况、宿舍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第十二条 严格宿舍出入管理和会客管理
(一)非本栋学生的外来人员不准随意进入学生寝室,如要进入寝室,必须持身份证件,到宿舍管理员处进行登记后,方可由被找同学带入并送出。
(二)严禁一切小商小贩和其他闲杂人员进入学生宿舍楼,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进行制止,拒不配合的联系保卫处或报警处理。
(三)学生宿舍会客时间为每日8:00-22:00。女生宿舍只限在宿舍楼大厅或会客室接待异性访客,严禁在学生宿舍擅自留宿客人。
(四)宿舍大件物品出入进行严格登记。
第十三条 严格钥匙管理
(一)学生不得擅自调换门锁,钥匙忘带,持有效身份证件,在值班室登记并核实身份后,方可借用钥匙;如需配钥匙或换锁,到值班室登记,由后勤处安排处理,学生承担成本费用。
(二)严禁私自换锁和配钥匙。
第十四条 宿舍内禁止行为
(一)禁止在宿舍内以任何灶具生火做饭。
(二)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酒精灯、放鞭炮等易产生明火造成火灾隐患的行为。
(三)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违章用电或使用大功率电器(800W以上功率)。
(四)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五)禁止在宿舍内打架斗殴、赌博、酗酒、经商、养宠物或其他动物等。
(六)禁止在宿舍内传看黄色书刊,播放黄色音像、软件,大声播放音乐等,
滋扰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行为。
(七)学校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或严禁行为。
第十五条 卫生管理
(一)后勤处负责宿舍楼道、楼顶及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与保洁管理;学生处、各教学院部负责学生寝室内部的卫生管理工作。
(二)宿舍集体生活中学生应当自觉养成并维护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寝室内应保持整洁、卫生。
(三)禁止在宿舍公共区域抽烟、乱扔垃圾、张贴各种广告,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保持清洁卫生,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后勤处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文明、卫生等相关工作。
第五章 宿舍设施设备、财产管理
第十六条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
(一)寝室和宿舍楼内统一配置的各类设施、设备均为公共财产,应当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私自拆装、移动、改动,如有损坏应当及时登记报修,人为损坏或遗失按合理分担责任的原则由责任人赔偿。
(二)寝室和宿舍楼内统一配置的各类设施、设备,如网络、饮水设备、洗衣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等,依据管理权属分工,分别由不同的校内外机构具体管理、维护,并制定相应的使用规定,由后勤处代为管理或协调,予以协助。
第十七条 宿舍财产管理
(一)学生宿舍财产由后勤处负责配置、更新。
(二)宿舍财产维修材料费由审计处每学年进行审计,后勤处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三)宿舍财产在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构成违纪行为的给予相应处分。
(四)宿舍超过500元以上的非人为损坏的维修由后勤处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五)学生毕业时要做到文明离校。离校时,由后勤处验收宿舍财产,如有损坏或丢失,则按价进行赔偿,构成违纪行为的给予相应处分。
(六)学生要爱惜国家财产,节约用水、用电,不浪费一滴水、一度电;要爱护一切水电设施。禁止任意拆卸和破坏水电设施,禁止私接电源、私改水管。
(七)未尽事宜须后勤处与有关部门协商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凡违反本规定者,根据《bwin必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黔商院发〔2021〕56号 )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bwin必赢学生调宿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