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关于推进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教师
担任学生科研导师的通知
时间: 2019-05-05 浏览量:
为推进科研育人工作,管理学院推动试行学生科研导师制。拟在全院已获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中,采取志愿申报原则,教师自行申报担任学生科研导师。具体做法为:
1、教师填报《管理学院科研导师教师申报表》,在2019年5月8日下班前报院部段灵婧老师处。
2、院部收到教师申报表后汇总统一向管理学院范围内的2016、2017、2018三个年级本科学生发布,学生根据自身专业及科研兴趣选择教师并按班级填报《管理学院学生科研导师选择申报表》。在收集到学生的报名情况后,安排学生与老师见面进行双向选择。
3、每位老师所带学生不能超过5名。
4、原则上每位老师将是所带学生未来的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指导老师,并积极推动学生就业。
5、科研导师没有额外津贴,但工作量可在院部教师公共服务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中认定和考核。
附1:管理学院科研导师教师申报表样表
序号 | 教师姓名 | 学位 | 职称 | 讲授过的课程 | 科研成果罗列 | 申报带领学生数 | 教师所属教研室意见 | 教师希望备注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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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管理学院学生科研导师选择申报表
序号 | 学生姓名 | 学号 | 专业 | 年级班级 | 申请的教师姓名 | 申请理由 | 辅导员意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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