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流程要求
时间: 2017-03-28 浏览量:
一、 结合顶岗实习工作安排,开展毕业实习教育及动员。
二、 按实践教学中心资料检查要求,各教研室主任于每年3月31日前准备好各类实习材料(如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等)。
三、 各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为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若需调整或延用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由院部研究决定。
四、 学生实习期间,各指导教师、辅导员按学校现行要求,实施指导。
五、 实习结束前,由指导教师收回学生毕业实习手册,并认真填写评语,评定成绩,盖章后交学生所属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作出实习总结。
六、 学生实习期间,各指导教师、辅导员按学校现行要求,实施指导。
七、 各教研室主任于新学期开学一周以内,按学校现行要求制作一单一表一盒,由分管副院长审核签字后留存待查。
八、 院部根据实习指导情况,按实践教学中心要求格式计算并制作课酬表,经院长审核签字后,由院部实践教学中心发放课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