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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实习流程要求

时间: 2017-03-28 浏览量:

 

一、  结合顶岗实习工作安排,开展毕业实习教育及动员。

二、  按实践教学中心资料检查要求,各教研室主任于每年3月31日前准备好各类实习材料(如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等)。

三、  各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为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若需调整或延用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由院部研究决定。

四、  学生实习期间,各指导教师、辅导员按学校现行要求,实施指导。

五、  实习结束前,由指导教师收回学生毕业实习手册,并认真填写评语,评定成绩,盖章后交学生所属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作出实习总结。

六、  学生实习期间,各指导教师、辅导员按学校现行要求,实施指导。

七、  各教研室主任于新学期开学一周以内,按学校现行要求制作一单一表一盒,由分管副院长审核签字后留存待查。

八、  院部根据实习指导情况,按实践教学中心要求格式计算并制作课酬表,经院长审核签字后,由院部实践教学中心发放课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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