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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9-01-02

近日,中共贵州省委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教育改革发展,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

时代越是向前,知识和人才的重要性就愈发突出,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就愈发凸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治国理政中面对教育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创见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观点,系统回答了一系列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标志着我们党对教育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为推进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教育工作,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做好新时代教育工作,必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教育工作各领域全过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教育系统拥护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牢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动员凝聚全党全社会力量,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关心教育、重视教育,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我省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始终坚持党管办学方向、管改革发展、管干部、管人才,推动全省教育系统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始终服务教育事业和学校发展、服务师生成长成才,服务社会进步,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为我省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近年来,我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探索党的建设工作的有效途径和载体,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干部的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在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以及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教育教学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学校(单位)仍存在党的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充分、体制机制不健全,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不到位、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等问题。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我们党的教育方计,是全省教育系统的共同使命。各级教育工委(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作为党在教育系统实施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的政治机关,要在省、市(州)、县(市,区)各级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自身建设,统筹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全面落实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深入落实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教育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园)长负责制。党组织是党在学校中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负责学校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推动学校健康发展。

公办高校要认真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民办学校(含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组织是党在民办学校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保证政治方向,参与监督决策,凝聚师生员工,引领校园文化,推动学校发展。

二、深入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点任务

(一)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1.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杜绝“七个有之”,坚持“五个必须”,落实"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锐利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要突出政治功能和政治方向,强化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大力培育和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自觉践行“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新时代贵州精神,引领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师生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共同写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奋进之笔"。

3.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

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培养出更多社会发展,知识积累,文化传承,国家存续、制度运行所要求的人。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把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娃娃抓起,从学校抓起,围绕党的领导、党的组织结构和领导体制等方面,加强新时代课程设计和教材建设,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坚定跟党走。

要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统筹推进学校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着力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做到以树人为核心,以立德为根本,全方位解决新时代社会主义教育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根本问题。

4.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机制。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向其上级党组织和同级教育工委(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报告全面工作。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领导班子成员有关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园)长负责制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个人执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园)长负责制情况。

5.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

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党建带工建、带团建,督促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把党的工作融入群团组织活动之中,引导、支持群团组织有效发挥联系服务团结凝聚师生的桥梁纽带作用,把广大师生群众的积极性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形成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思想建设,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办学治校根本遵循

1.加强理论武装。

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好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教育,持续开展“党的声音进万家,总书记话儿记心上”活动,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大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学术、进学科、进课程、进培训、进读本,教育引导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师生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议,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践行者、传播者,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提高思想认识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结合起来,认真研究教育事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理清发展思路,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2.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办学育人全过程。

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推动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要遵循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规律,把握师生思想特点和发展需求,推进理念思路、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创新,加快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增强工作时代性和实效性。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丰富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方法,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将思想政治教育融会贯通于学科、专业和课程之中,形成循序渐进、由浅入深、有机衔接的大中小学课程体系,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全方位深入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

用好用足贵州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培育建立一批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选树一批优秀团队、先进典型,总结一批好的工作做法和经验,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强化社会实践育人,结合全省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促进学校和社会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续写新时代贵州发展新篇章提供更为坚实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3.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省、市(州)、县(市、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学校讲思想政治理论课或作形势政策报告。要始终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深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下大力气培养一批马克思主义学者特别是青年马克思主义学者,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

加强课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新媒体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学校社团、校友会管理,强化日常指导督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巡察,健全网络舆情预警和防控机制,正确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抓好学校意识形态重点领域重大问题的研判和处置,加强正面引导,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绝不给错误思想提供传播渠道,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导权、话语权,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4.坚决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非法渗透活动。

全省教育系统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落实“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教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严禁在学校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严禁租借宗教活动场所开办学校或其他教育培训机构,严禁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宗教活动"的“五个严禁”原则。要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政治鉴别力和防范各种宗教非法渗透的抵御能力,筑牢防范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渗透的思想基础,挤压宗教非法渗透活动空间,有效防范校园传教。

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严格审批制度,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规范支教工作,严禁境外非政府组织,个人在学校设立分支机构,严格实行境外非政府组织、个人到校登记制度,切实把好“入口关"。强化教师队伍管理,严把引进人才的政治关、道德关和业务关,规范聘请外籍教师的申请、审批程序,坚决防止宗教非法渗透活动发生,有效抵御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三股势力”向学校渗透。

5.扎实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校园文化建设,把校园文化建设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形成既秉承优良传统,又具有时代气息、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引导师生正确处理自身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塑造师德高尚、教书育人的精神风貌。深入开展各种师生喜闻乐见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邪教思想侵蚀,切实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三)加强组织建设,切实筑牢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基础

1.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研究基层组织建设规律,以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保障工作经费,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全面覆盖。要着眼于组织力提升,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提升攻坚行动",落实党建“对标争先"建设计划。

强化考核评价,加强软弱落后基层党组织整顿优化,全面补齐短板。加强学习教育载体建设,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大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品牌,不断提高基层党的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基层党组织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进一步突出政治功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引领带动广大师生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2.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干部。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拔任用原则,建立与教育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干部选任机制,及时发现、大力培养、大胆使用政治素质过硬,熟悉教育规律,品行作风优良的优秀干部,加强教育培训,严格管理监督,增强整体功能。

抓好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和动态管理。坚持党管人才,全面推进人才强教战略;突出党组织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作用;完善教育人才库,关心爱护人才;重点抓好教育管理、专业技术和党务工作等方面人才的发现、培养、教育、使用和管理工作,努力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成长和发展环境,建强党务工作队伍。完善选拔管理机制,落实党务干部配备要求,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把党性强、觉悟高、有能力、有威信的优秀党员教师选拔到党务工作岗位上来,建立完善教育培训、激励保障机制,激发党务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和激情,提升履职尽责的质量和效率。

3.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

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发展程序,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注重在高知识群体、优秀青年教师和学生中发展党员,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要建立健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组织关系管理等党员教育管理水平。

要搭建创先争优平台,推动高校深入开展“五先进一满意”创先争优(争创教学先进岗、科研先进岗、管理先进岗、服务先进岗、学习先进岗、办人民满意大学)活动,推动中小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通过设立党员教学管理服务示范岗,推行党员承诺制和星级管理等方式,实施党员名师工程,拓宽党员服务社会的网络和渠道,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建立健全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完善党员思想状况定期分析、谈心谈话等制度,帮助解决党员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要强化先进典型引领,定期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

4.加强党内民主建设。

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高标准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深入征求党员群众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切实抓好整改。

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积极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基层党内民主质量。要建立落实党员参与重大事项协商制度,引导党员增强身份意识、责任意识,正常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提升参与党务落实、党内决策和党内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增强党内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四)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1.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负主要领导责任。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持续深化“三转",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下,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履行好监督责任。全省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负责同志除纪检工作外,不参与领导班子其他分工。

2.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基层组织,贯穿于各项工作全过程。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针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强化分析研究,深化用好第一种形态和谈话函询措施,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做到关口前移,防患未然。对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严肃问责。对触犯法律的要严肃处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推动反腐败斗争从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变。

3.完善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编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权力清单,科学配置内部权力,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健全和创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建设、物资设备采购、科研经费分配、财务内部控制、资产管理、招生录取、选人用人、职称评审、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等重点事项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失误纠错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把巡视巡察、审计结果作为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规范教育系统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加强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

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真抓实干之风,勤俭节约之风。要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广大党员干部师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我省有关规定,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特别是"文山会海"、超标准接待、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不断推动校园党风正、校风清、学风好。

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制定有力措施,明确工作责任,以师德师风建设为重点,引导教师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育人功能和人才优势,弘扬廉洁文化,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要紧盯教师节,开学、毕业招生录取等重要时间节点,严肃查处教师队伍中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品行不端等违反师德师风的问题,对其中监管不力、推诿隐瞒的,还要严肃追究学校及主管部门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三、全面加强对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对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各地方党委要切实负起把握方向、统一领导、建强队伍等方面的责任,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加强对本地区教育系统的领导,把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定期研究的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研究,听取本级教育工委(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述职。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本级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机构,市(州)、县(市、区)均应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干部配备,理顺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明确责任边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政策设计、工作部署、干部培训、督促检查、追责问责的工作要求,督促指导本地区教育系统不折不扣落实党的建设各项任务。

(二)落实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统筹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把抓班子和抓党建结合起来,加强对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和成员的培养选拔、管理监督。党委宣传部门要统筹指导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党委统战部门要抓好教育界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充分发挥多党合作的制度效能。省委教育工委要强化自身机构职能建设,注重统筹推进,督促指导,不断强化对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

市,县两级教育工委(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联席会、例会等制度,坚持统筹推进,突出分类指导,将党的建设纳入教育督导内容,与教育教学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全面推动辖区内学校党的建设整体水平提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立足自身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大力支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事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全面深化党建述职评议考核。

推进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全覆盖。省委教育工委每年向省委进行党建工作述职,市、县教育工委(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向所属市、县党委进行党建工作述职。高校党委向上级党组织和省委教育工委进行双重述职。

中小学校党组织要向所属市、县教育工委(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述职。述职评议结果报送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用的重要依据。要将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定期或不定期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党风廉政等情况进行考核,全面了解班子运行情况和干部日常表现。

(四)围绕党的建设深化巡视巡察。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巡视巡察方针,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在省委一届任期内实现对全省教育系统和各级各类学校巡视巡察全覆盖。各级教育工委(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各高校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原则,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切实建立健全巡察机制,积极探索开展政治巡察,强化巡察震慑和成果运用,着力以政治巡察深化党的建设。要牢固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意识,强化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建立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持续跟踪督办,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

要对巡视巡察发现的反复性、规律性、普遍性问题,深化标本兼治,通过一个问题整改、推动一类问题解决、完善一方面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预防问题再次发生。要完善日常监督体系,加强巡视巡察整改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对整改不力、搞选择性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甚至边改边犯、改了又犯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五)积极探索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创新。

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针对教育改革发展进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理论研究,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创新党的建设工作思路方法,积极探索智慧党建等新路子,在改进中创新、在创新中改进,不断丰富和完善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理论体系和实践样本,推动我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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