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商务厅关于商请推荐有关专家的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4

各部门、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立项评审、组织实施和验收评价工作, 充分发挥专家智力支撑和决策参考作用,保证项目工作公平、 公正以及咨询决策民主、科学,根据《贵州省商务厅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省商务厅拟组建专家库并公开征集专家。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省内外、以省内为主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 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公开征集专家,愿意助力我省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且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自愿报名。 

    二、行业领域 

    本次征集的专家分为法律法规、财务审计、项目管理、 人才评审、商贸物流、绿色流通、酒类流通、品牌建设、开放型经济、电子商务、对外贸易、服务贸易、口岸物流及信息化、会议会展等 14 个专业方向。

    三、入库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严谨务实、客观公正、廉洁自律,无任何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副处级、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职务、职级),在业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有丰富的业内咨询案例。 

    (三)熟悉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情况及 趋势动态,有相关专业领域研究咨询、项目评审、评估验收、人才评审及开放型经济、现代商贸业务培训等方面的丰富经验。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岁(全国知名专 家等适当放宽年龄),能投入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专家职责。 

    (五)本人自愿成为商务厅专家,并愿意接受商务厅监督管理。 

    四、专家职责 

    参加商务厅组织的有关会议、研讨、论证、评审、评估、 评价、验收、宣传、推广、对接、调研、咨询、培训等活动, 能独立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承担商务领域课题调查研究;严格执行保密有关规定,不以专家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承担商务厅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有意愿入库的申请人请填写《贵州省商务厅专家入库申 请表》(见附件,每位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种行业领域), 并提供佐证材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以及相关材料,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申请表》和佐证材 料提交至所在部门、教学院部科研秘书处汇总,各部门、教学院部请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星期三)前将《申请表》及佐证资料纸质版报送至思齐楼 226 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 邮箱:gzsxykyc@gzcc.edu.cn。 申报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 报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科研处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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