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 2023 年新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6

各部门、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高校学科专业布局,根据《贵州省教 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黔教科研发[2019]99 号) 有关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新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 研究中心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立项建设领域 

    按照贵州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总体要求,重点 支持面向现代化工产业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的科技 需求;具有比较优势的航空、航天等产业和具备基础及市场 潜力的装备制造产业创新发展的科技需求;基础材料产业发 展的科技需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健康医药产 业发展的科技需求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交叉领域重点布局建 设一批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 

    二、 推荐申报条件 

    (一)推荐主体推荐主体为原则上为符合申报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 高校及部分高职院校,本次采取不限额推荐。承担省教育厅 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 1 项计划项目,项目 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 2 项。

    (二)申报条件 

    1.定位清晰,研究方向明确、稳定且不与本校其他创新平台重合,符合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战略目标,以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为主,并具有开展学科前沿、交叉领域研究的能力。 

    2.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科研队伍人员数量和结构合理,核心成员不得与其他重点实验室核心成员重复。 

    3.学术研究基础良好,科研整体实力较高。科研团队近三年来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和横向项目共 10 项以上,科研项目到校经费不低于 500 万元,科研成果较为突出。

    4.新建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仍采取配套资助的方式,由所在学校负责落实配套资助经费。其中省财政资助经费不高于 100 万元,高校配套经费不低于 30 万元,申建平台能够自筹一定的研究经费。申报时,有关高校应出 具加盖学校公章的经费落实承诺证明。新立项的高校优秀创新团队研究周期为三年。 

    5.具备从事开展科学研究的实验设施设备,研究场所相对集中,原则上实验室面积不低于 800 平方米,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 500 万元。

    6.依托高校应承诺在建设期内投入经费不低于 50 万元,给予必要的条件保障,并纳入本校事业发展规划。 

    三、有关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如实填报《贵州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申 请书》《贵州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及《汇总表》 (详见附件),确保填报内容及佐证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且内容不涉密,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关依托高校应出 具投入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意见,并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按照 有关程序限额择优推荐。 

    请于 2023 年 3 月 1 日—3 月 31 日通过贵州省高校科研 项目系统( http://rwsb.conjure.net.cn/)进行网上在线申 报,逾期报送者将不予受理。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新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2.贵州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 

           3.贵州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推荐汇总表 

           4.贵州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 

           5.贵州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   张庆华    李璞颖 

    联系电话: 84603163  84870807


科研处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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